『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唔,这就是琅州城了吗?”
道路一旁有人影驻足,马儿低头拨拉着地上的杂草,悠闲自得。
褚北瞻笑道:
“怎么样,看起来还算繁华吧?
我说顾将军,你能不能别流哈喇子,瞪着双眼睛到处瞅,搞得像个乡巴佬。”
“哈哈!”
人群中响起了哄笑声。
一座坚城从远处拔地而起,宛如巨兽匍匐,即使隔这么远也依然能感受到有一股压迫感扑面而来。
光看城郭就比凤川县大了好几倍,隐隐能看到有箭楼高耸,明显是以战时坚城的规模建造的。
据说很久之前琅州城并没有这么高大坚固,而是后来北燕崛起、边境屡遭侵扰之后才一点点扩建成今天这般模样。
一旦前线的崇北关丢失,整个琅州的兵力都将会集中在这里,做最后的抵抗,以待中原援兵。
当然,那是最坏的情况了。
顾思年目光深邃,漆黑的眼眸中晃过一道倩影,怎么抹都抹不掉。
在前线征战的大半年里,每一次命悬一线,这道倩影总会不自觉地跃出心底,给顾思年前进的动力。
当初那句“等你来琅州啊~”依稀回荡在耳边。
几人身后乃是浩浩荡荡的凤字营大军,整整齐齐的一千两百号人,还有所部的军械旗帜,颇为壮观。
一路行来,总会遇到一些三三两两的百姓、民夫,可那些人看向军卒们的眼神似乎带着些厌恶?
秦熙瞅了一眼身后的队伍:
“大哥,按照军令,咱们凤字营应该驻扎于琅州大营,无需入城。
咱们接下来往哪里走?”
“琅州大营吗?”
顾思年挠了挠头,有些尴尬的看向了褚北瞻:
“那个啥,琅州大营在哪。”
这位顾将军还真是乡巴佬进城,以前凤川县就是他活动最多的地方,后来又一直在边关晃悠,鬼知道所谓的琅州大营在哪?
“咳咳。”
褚北瞻面色一红:
“琅州大营是今年新建的,我只知道在那个方向,但从哪条路走我还真不清楚。。”
“切!”
顾思年白了他一眼:“合着褚将军也是乡巴佬进城。”
“哈哈哈~”
褚北瞻指的方向正好是一个三岔路口,两条路其中有一条通往琅州大营。
这下是真尴尬了,这帮人在边关来去自如,回了琅州竟然找不到路,说出去要让人笑掉大牙。
“那儿有个棚子,有人,咱们去问问!”
顾思年瞅见了路口有几间木棚,几人当即纵马赶了过去。
这是一间茶棚,给往来的商贩、农夫卖卖茶水,也有点干粮可以充饥,烟火气弥漫,与前线的血腥截然不同。
卖茶的是一对老夫妻,老头两鬓已白,麻利的洗刷着茶碗,老妇则在一旁帮衬着,看腿脚有些不利索。
几张木桌旁坐着三五个客人,大口大口的喝着茶闲聊。
等顾思年这几个身披甲胄的家伙停在茶棚外时,这些家伙全都闭上了嘴巴,眼神中带着一丝古怪。
秦熙笑眯眯的走上前问道:
“老人家打搅一下,麻烦问一问,琅州大营在哪个方向?”
老人自顾自的刷着碗,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老人家?”
秦熙又问了一句,老人还是理都没理。
后面的铁匠挠了挠头,嘀咕了一句:
“咦,该不会耳背吧?”
“谁耳背?”
这下老人抬起了头:
“我耳朵好着呢!”
“哎,你这人怎么这样呢?”
铁匠一下就不乐意了:
“听得见还不告诉咱,不知道你就说不知道呗。”
“知道也不告诉你们!”
老头似乎对他们带着浓浓的恶意,甩开了手中的抹布,一点也不怕他们这群当兵的。
当旁边的老妇人似乎有些畏惧,偷偷的拉了拉老人的衣角:
“你少说几句。”
顾思年等人面面相觑,他们什么也没做,咋就招人恨了?又不欠他钱,秦熙刚刚问路的时候明明很客气啊。
顾思年走上前去,轻声道:
“老人家,咱们没有恶意,只是问个路,何必如此?”
“哼!”
老人重新开始刷起碗来:
“打了败仗,还好意思回来!
当兵的,连自己的家门口都找不着,也不害臊?”
众人一愣,随即全都满脸羞红,再也不好意思多说一个字。
老人还不解气,愤愤不平的拍打着茶碗:
“我们老两口卖三碗茶,半碗茶是本钱,半碗茶要养活家人,剩下的两碗都得交给官府!
现在又赔了钱,以后连半碗茶的利润都剩不下,我们还怎么活!
别人不敢骂你们,我一把老骨头敢骂,我一条烂命没所谓。
来吧,打死我!”
茶棚四周一片死寂,只有老人不甘心的骂声,其他人估摸着也想骂,就是没那个胆子。
打了败仗,连老百姓都指着他们鼻子骂。
顾思年沉默了许久,深深的弯下了自己的腰:
“对不住,都是我们害得,给你赔罪了。
走吧~”
一群人默不作声的走开了,从头到尾没对老人说过一句狠话,只有羞臊。
这样的态度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是一愣,这些大头兵怎么回事?
就在众人离开的时候,老人喊了一声:
“走东边那条路,十几二十里就到了!”
顾思年高高的一抱拳:
“多谢!”
“驾!”
看着浩浩荡荡远行的队列,老人重重地叹了口气:
“唉~
都是苦命人啊~”
……
凤字营来到了他们的驻地,所谓琅州大营就是在琅州城外划出来的一大片空地,总不能那么多军卒全都住在城内吧。
营兵们各自收拾行装,入营整顿,但顾思年与褚北瞻二人已经沉默了整整一天。
自己在前线拼命,回了后方还得被老百姓骂,谁会好受?
你能怪老百姓吗?
不能,因为他们确实败了,也害了老百姓。
就像褚北瞻说的那样,打了败仗就求和,民生凋敝,越打越弱,长此以往再也不是燕军的对手。
顾思年冷声道:
“今天的事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
强军之路刻不容缓,必须从今天,从现在开始!
第一步,将凤字营打造成一支精锐的骑兵营!”
听到这话褚北瞻也振作精神,沉声道:
“打造骑兵营,首先要解决三个点,人、马,兵器!”
“详细说说。”
顾思年侧耳倾听,这方面褚北瞻肯定是行家。
褚北瞻一条条分析:
“人最好理解了,就是兵!
凤字营一千两百号人全都是在战场上滚过一圈的,不敢说是身经百战的老兵,最起码是见了血的,不是怂包,所以咱们兵有了。
马也是基础,一千两百人,最低需要一千两百匹战马,至于辅马和往后更换的战马自然是越多越好。
我们得想法子弄战马。”
“嗯,这两点我都能理解。”
顾思年微微点头:
“可军械是什么意思,咱们的长枪弯刀都有啊?”
“不不不,你想的太简单了。”
褚北瞻摇晃着脑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咱们用的长枪弯刀都是由兵部下发文书,全国各地的武库打造出来的,然后一层层下发到我们手中。
也就是说我们所有人用的长枪,都是不同的人打造出来的,乍一看都一样,实际上你要是自己掂量就会发现他们的重量各不一样,离谱的连长短都会有偏差。”
“还真是。”
顾思年频频点头,他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有时候用着还不太顺手,但各营好像都这样,他就没当回事。
褚北瞻很认真的说道:
“两军交战,骑兵凿阵,每一次出枪收枪,都有可能决定生死,每一刹那都至关重要。
长枪刺出的力道、角度应该是浑然天成,肌肉记忆。
你今天用的枪重了二两,明天的枪长了三寸,你怎么形成肌肉记忆?换句话说无形之中你会错失不少杀敌机会,也增加了自己被杀的风险。
若是能改善这一点,那么骑兵的战斗力就会上升,放在一个人身上是一点点小优势,可当成百上千人汇聚在一起的时候,这种优势会被无限放大!”
顾思年听得怔怔出神,没想到一杆毫不起眼的长枪竟然有这么多弯弯绕绕。
褚北瞻站起身道:
“要想改变这一点,最好的方法就是咱们想法子自己打造军械,严格控制质量长短,确保发到军卒手中的长枪全都是一个样!”
“这也太复杂了。”
顾思年一阵头大:
“这可需要很多人力物力,工匠、铁铺、矿石等等。”
褚北瞻浑然不顾他为难的表情,自顾自的说道:
“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们现在用的长枪弯刀还不配称之为真正的凉矛、凉刀。
百年之前,真正的凉刀凉矛远比今天的要锋利,要坚韧。
一匹马、一杆枪、一把刀,足以闯天下。
那才是一支精锐该有的兵器。
可惜啊~现在看不到了。”
“失传了?”
顾思年皱眉道:
“那你说它干嘛,不是白白浪费功夫吗?”
“不,铸造之术还是有人会的!
而且此人就在琅州,天下仅此一人,恰恰好是我的朋友。”
“你没开玩笑吧?哪有这么巧的事?”
顾思年眼眶一突:
“要是蒙我,我可跟你没完!”
若真有这么个人,顾思年说什么也要把他弄到自己麾下。
“哈哈哈,这么重要的事我岂会蒙你?”
褚北瞻嘴角微翘:
“明天我们就去找他!不过我先打个招呼,这家伙可不好请。”
“叫什么名字?”
“姓墨,墨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