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怀此忧虑,可刘辩能做的事情委实不多。
风雨带来灾祸的同时,也阻碍了朝廷的诏令向外传达。
刘辩只能找找昔日救灾时的经验,收集各地粮仓的储粮数量,说服灵帝准备救灾。
灵帝看着刘辩找出的所谓“证据”,虽觉得刘辩杞人忧天,但想到刘辩的本心终究是好的,做个救灾预案也花不了什么钱,也就任由刘辩施为了。
刘辩不忘同时尝试联络四方。
一日后,雒阳大雨初歇,小雨仍淋漓不断。
雒阳周边虽有房屋被大雨冲毁者,但终究没形成水灾。
随着道路通畅,周边的消息一点点汇聚过来,刘辩发现,越往东大雨持续的时间越长。
雒阳东边的颍川郡、陈留郡的雨水虽同雒阳一样,未造成多大的破坏,但其顺流而下,还将朝下游汇聚。
五日后,雒阳天晴,与河南尹只隔了一个陈留郡的梁国传来消息——大水漂没百姓。
灵帝知道后,第一时间想的不是救灾,而是感慨:“我儿竟有此天资!”
然后被刘辩催着去与三公商议救灾相关事宜。
刘辩此前做的预案因为不知道究竟何地会出问题,不能因地制宜。
如今知道梁国大水,那么位于梁国下游的沛国和徐州必然也好不到哪去。
就在三公府如火如荼的准备救灾事宜时,在朝堂内部也产生了一股暗流。
随着侍御史鲁旭一封请罢免三公的奏书,之后跟进者众多。
刘辩只觉得无语,就算罢免也要等救灾完成之后啊!
只是他也明白如今的政治风气,天降灾祸,总要有人负责的。
三公不负责,难道要让皇帝负责吗?
所以他最终只选择保住了曾经兴修过水利的樊陵。
最终,皇帝乃罢司徒许相,拜光禄勋丁宫为司徒;罢司空曹嵩,迁太尉樊陵为司空;又拜射声校尉马日磾为太尉。
司空的本职工作中本就有掌水土事,刘辩也算是帮樊陵干回老本行了。
接替丁宫成为光禄勋和太子率更令的则是南阳刘弘。
樊陵大约是从张让等人口中知道他能够继续担任三公乃是刘辩出力的结果,在之后面对刘辩时分外恭敬,每每刘辩提出什么想法,他都会率先支持。
有一个三公愿意做自己的应声虫,刘辩很快就体验到了其中的美好。
怪不得古今中外的帝王都喜欢让宠臣身居高位。
随着救灾粮食被有条不紊地运往灾区,更多的消息也传到了雒阳。
此次共有七个郡国受到水灾影响,山阳郡、梁国、沛国、彭城国、下邳国、东海郡、琅邪国。
其中,只有五个郡国的徐州七占其四。
刘辩很明白,对于这场足以摧毁寻常百姓家中粮食储备的水灾,一旦应对不当,将会再度演变成一出黄巾起义。
所以,不仅要治水,还要考虑到接下来的一年,这七郡国中粮食被大水冲毁的百姓将以何为生。
于是,刘辩再次召集三公等重臣商议后续事宜。
在丁宫、樊陵这两个与宦官有勾连的人面前,太尉马日磾一直表现地很强硬。
马日磾结交的郑玄、杨彪、卢植、蔡邕等人皆有清名,碍于马日磾的名望,二人一般只能退让。
刘辩先说道:“此七郡国受灾严重,即便大水退去,也已经来不及补种稻粟了,若是依旧等到秋分后种麦,其间十来个月,光靠大豆等物难以养活这七郡百姓。可若是持续朝灾区运输粮食,按大司农之言,国库无能为继。今日诏诸公便议此事。”
刘辩不是没想过以工代赈的法子,可此法不仅对官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对粮食的需求也更加高。
现在朝廷提供保证人饿不死的粮食就已经够呛了,更别提以工代赈了。
七个郡国加起来四百余万人口,这还只是去年上计的数据,真实情况还会更多一些。
目前,吃了上顿儿没下顿的灾民具体数量还未统计出来,即便只有四分之一的人因水灾吃不上饭,那也至少一百万人了。
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数量级。
樊陵对于救灾事宜接触的最早,首先提出建议:“早年有江南百姓受灾往江北就食的故事,如今江淮徐州受灾,可迁七郡国受灾严重的乡县百姓往未受灾之郡国就食。”
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当地养活不了,那就把人迁到别处。
马日磾问道:“司空属意将人迁往何处?待到小麦八、九月播种之时是否要将人迁回?若要回迁,如今距秋分不足三个月,尚不足迁徙所费。”
樊陵道:“自然要等到明岁再回迁,可于今岁在各地开垦荒地。”
但究竟去哪儿,樊陵没有定论,只说可以往徐州南边的广陵郡和扬州迁徙,也可以向周边各郡。
马日磾认为,开荒依旧需要时间,以去岁广陵郡和扬州的上计田亩数,不足以养活这七郡国人。
刘辩忽然问道:“荆南四郡如何?朝中可有荆南人?我听说荆南稻可种两季,不知七八月份种稻可算迟。”
马日磾道:“大将军府中东曹掾蒯越为南郡人,南郡毗邻荆南四郡,不如召其询问?”
刘辩自无不可,为了保险又派人专门去查了官员履历,又寻得以孝廉为郎官的零陵人赖恭和长沙人桓玠。
荆南四郡存在和凉州一样的问题,其总人口其实不算少。但只算汉人,每年能推选出的孝廉数量极为有限,进而导致本地区官员产出不足,远比不上中原的郡县。
刘辩召赖恭与桓玠询问,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荆南气候温润,七月份不迟。
刘辩了然后,道:“荆南路远,若迁去荆南,可不回原籍,就在荆南分配耕田。若仍愿回原籍者,可就近迁往广陵、扬州。”
用荆南的土地吸引无产佃户,有产者则就近安排,使其不至于卖田卖身。
确定了灾民的两大去向,具体的实施将由尚书台和三公府制定。
如果灵帝不愿意管,刘辩可以代为批准。
他很乐意。
(本章完)